畜禽養殖業的發展在一定程度上滿足了人們的食肉需求,但是也造成了環境污染問題。畜禽養殖廢水中包含大量污染物,未經處理就排放必然會對排放區域的空氣、水源以及土壤環境造成污染。而且,畜禽養殖廢水的處理難度較大,處理工藝要求極高,技術人員必須實現相關技術的創新才能高效地處理廢水。
1、畜禽養殖廢水的危害
我國農業面源污染中,畜禽養殖廢水的占比最高,對環境的污染和破壞能力最強。畜禽養殖廢水的化學需氧量(COD)、生物需氧量(BOD)、懸浮固體(SS)以及氨氮含量極高,水質條件極為惡劣,不僅含有大量病原菌而且伴有惡臭。因此,直接排放畜禽養殖廢水可以帶來以下危害:
首先,畜禽養殖廢水具有極強的溶淋性。如果未經處理就進行開放式排放,水中的雜質會一直留存于土壤表層,進而對土壤的結構和營養造成破壞,使土壤逐漸失去生產能力。
其次,畜禽養殖廢水之中包含大量有害氣體。這些有害氣體又以硫化銨、一氧化硫以及三甲基胺為主,如果被排放的畜禽養殖廢水沒有經過妥善處理,水中的氣體會慢慢融入空氣之中,使得廢水排放區域的大氣環境被污染。
最后,畜禽養殖廢水中包含大量病原菌。由于畜禽養殖廢水主要來源于圈欄沖洗以及淋雨,所以其中包含畜禽毛、糞便以及未消化的飼料和溶出物,這些污染物質入水后會產生大量病原菌,進而使得水質條件惡化。如果將沒有經過妥善處理的畜禽養殖廢水直接排入附近水體,則該水域會被污染,進而滋生細菌和蟲鼠蟻等生物,為周邊居民的生存環境帶來極大威脅。
2、畜禽養殖廢水處理工藝
目前,有關部門已經意識到了畜禽養殖廢水的危害,為了能對其進行有效處理并實現高質量的排污管理,我國制定了一系列的排污技術規范。比如,環境保護部在2010年頒布的《畜禽養殖業污染防治技術政策》(環發[2010]151號)就對我國畜禽養殖污染防治工作的各項工作內容進行了規范,明確了此類污染的防治原則以及工作開展方法,為畜禽養殖廢水處理提供了指導。同時,有關部門還制定了《畜禽養殖業污染治理工程技術規范》(HJ497-2009)和《畜禽養殖業污染物排放標準》(GB18596-2011),為畜禽養殖廢水排放和治理工作的開展提出了實質性要求。為集約化畜禽養殖也的水污染物最高允許日排放濃度。部分技術人員通過建立人工濕地的方式實現廢水處理,COD的處理效率可達80%以上,BOD的處理效率能達到85%以上,固體懸浮物的處理效率可達53%,而氨氮處理效率也能達到48%。
2.1 畜禽養殖廢水處理技術
目前,我國的畜禽養殖廢水處理方法主要有兩種:一種是物化法,另一種是生物法。物化法是指借助于物理或化學手段對畜禽養殖廢水進行處理的方法。比如,吸附法、電化學氧化法以及絮凝沉淀法都屬于物化處理技術,都可以對畜禽養殖廢水進行有效處理。其中,吸附法大多以氧化鋁改性沸石作為吸附劑,其最佳作用時間為4小時,能有效降低廢水的含磷量。而絮凝沉淀法則主要以絮凝劑為藥劑,讓廢水出現絮凝分離墳塋,進而實現COD的有效處理。
生物法是畜禽養殖廢水處理的主要方法。這種方法不僅具有占地面積小的特點,而且其處理能力強,也不易受到環境因素的影響。當前,比較常見的生物處理技術包括厭氧處理技術和好氧處理技術。其中,厭氧處理技術主要包括厭氧濾池吃力法、厭氧折流板處理法以及內循環厭氧反應器處理法。以內循環厭氧反應器處理為例,使用該方法處理畜禽養殖廢水,可以達到80.3%的COD去除率、95.4%的BOD去除率以及78.5%的SS去除率;而且,其出水的黯淡濃度較入水時高出2.83%。好氧處理技術則主要分為活性污泥處理法、接觸氧化法、生物轉盤法以及A/O處理法。好氧處理技術的脫氮效果不佳,不過A/O工藝可以在實現污泥回流或高比例混合液回流時實現高效脫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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